2011年,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應用的通知》要求,及時修訂《浙江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按規定時間報送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處。我廳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經省政府辦公廳審定通過后,對以往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全面梳理,并舉行全廳26名信息管理員和信息審核員參加的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操作和技術培訓,在此基礎上,上傳信息562條,同時對初始化信息進行最終審核。在統一平臺上線運行后,按照建設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的標準,在統一平臺上及時、準確、完整地加載我廳政府公開信息。2011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尚未出現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行為。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廳2011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5條。
(一) 主動公開的內容
1、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內容為浙江省審計廳主要職責。
2、蔡家勝、金建培等崗位責任人信息21條。
3、工作規則類信息1條,內容為浙江省審計廳工作規則。
4、法律、法規類信息2條,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浙江省預算執行審計監督辦法。
5、規章類信息1條,內容為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6、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類信息35條,內容包括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浙江省審計廳關于組織開展市級審計局2011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等。
7、規劃類信息1條,內容為浙江審計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8、計劃總結類信息3條,內容為浙江省審計廳2011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浙江省審計廳關于2010年全省審計工作基本情況及2011年工作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的報告等
9、財政信息1條,內容為浙江省審計廳2011年度部門預算。
10、人事信息25條,內容為中共浙江省審計廳黨組關于吳高平同志任職的通知、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招聘研究人員結果公示等。
11、工作動態信息 1條,內容為陳榮高在杭督導土地出讓金和高中債務審計工作。
12、公告公示類信息121條,內容為浙江省審計廳關于10個市本級審計機關審計執法情況檢查的通報等。
13、科研成果、職稱評審、廉政建設、文明創建等其他信息92條,內容包括關于黃靖等27名同志具有高級審計師資格的通知、浙江省審計學會關于舉辦專題講座的通知、駐省審計廳紀檢組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各處室黨支部2011年工作要點和學習計劃等。
此外,還我廳向有關部門、被審計單位、各市、縣(市、區)審計局公告了《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等8個審計結果。
(二) 主動公開的方式
2011年,我廳主動公開的305條政府信息和8個審計
結果主要通過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浙江審計”互聯網網站和向有關部門、單位發送公告的方式進行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廳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信件4件,因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屬于我廳的掌握范圍,也依法不屬于我廳公開,為此,都以書面的方式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了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我廳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加大審計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如審計公開的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及時性還有欠缺、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針對性不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力度還有待加強,這些均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加以改進。為此,下一步我廳將著重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根據要求,繼續加大審計公開的探索力度,對確定公開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及公眾進行公開。
二是在審計公開的信息內容上,多增加一些符合公眾需求的內容,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落實責任,確保政府信息主動及時公開。
四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力度。針對全省審計機關仍將面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確定的標準不明確,公開屬性界定仍缺乏操作性等問題,加強調研,積極探索如何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題,促進全省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依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主要內容,對以下情況加以說明:
1、2011年,我廳沒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2011年,我廳沒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3、2011年,我廳尚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浙江省審計廳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