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浙江省審計廳”互聯網門戶網站(http://www.wzhytz.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555號;郵編:310007;電話0571-87051621;傳真:0571-87051624)。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我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9〕37號)等文件精神,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增強政務公開實效,有力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成效明顯。
(一)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全年在廳互聯網門戶網站編輯發布政府信息384條、廳網站要聞95條、市縣動態信息372條、媒體聚焦信息60條。全年編發政務微信153期459篇。
(二)推進審計結果公開。在認真總結審計結果公告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拓寬渠道,創新形式,牽頭做好審計結果公開,全年發布審計結果公告37個。在省政府網站開設“聚焦審計”專欄,定期公開審計結果公告、重要審計工作情況等內容。審計工作報告期間,在審計署網站、《浙江日報》《浙江法制報》、浙江在線、新藍網APP、今日頭條號、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省政府網站“聚焦審計”專欄等媒體平臺公開發布了審計工作報告新聞稿件及相關解讀稿,拓寬了公開渠道。

(三)深化重點領域公開。高度重視審計整改情況的公開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主動公開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以公開推動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促進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在廳互聯網門戶網站、政務微信、今日頭條號上公開了2019年審計整改報告,并通過H5、小視頻、問答、圖解等形式,對報告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在全社會形成“審計查出問題、輿論推動整改、督查跟蹤問效,推動深化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深入推進預決算等信息公開。按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在廳互聯網門戶網站、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公開本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及2018年度部門決算,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按要求在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廳人事調整、機構改革后處室調整、政府采購招標等信息予以公開。
(五)加強政策解讀、主動回應關切。一是深入解讀重要政策、報告,認真執行《浙江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實施辦法》,嚴格落實政策解讀與政策性文件起草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發布制度,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在廳互聯網門戶網站公開發布《浙江省公共投資項目預算執行審計實施細則》等三項制度的政策解讀、《浙江省審計廳關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等相關政策解讀稿件。在審計工作報告期間,我廳主要領導帶頭解讀審計工作報告,主動引導預期。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審計工作報告期間,邀請媒體記者圍繞審計工作報告進行專題采訪,我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分析解答。做好審計意見征求,在出臺規范性文件之前,通過廳互聯網門戶網站“審計意見征集”欄目,積極征求群眾意見。認真做好政府咨詢投訴事項及政務微信平臺留言互動,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三是提升解讀回應效果,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整改報告期間,探索運用微視頻、動漫短視頻、圖解、H5等多種形式對專業性較強的報告進行立體式、多方位解讀,給讀者帶來了一定的視覺沖擊和良好的閱讀體驗,簡要的歸納提煉給普通網友提供了走近審計、讀懂審計的機會,也收獲了廣泛的好評點贊。




(六)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一是推進門戶網站優質規范發展,加強廳互聯網門戶網站建設,優化調整欄目設置,豐富門戶網站內容,做好日常運維管理工作。二是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正式啟用浙江審計今日頭條號,規范管理,有序運行。目前已發布稿件70余篇,總閱讀量4.5萬余次。加強政務微信公眾號平臺建設,做好開設整合、內容保障、安全防護、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協同聯動、融合發展;對廳政務微信進行改版升級,新增了“浙審發布”“互動服務”“浙審矩陣”等3個導航欄及“要聞動態”“結果公告”“風采案例”等10個二級欄目,并建立新媒體矩陣,集中歸集了全省審計機關的微信公眾號,進一步增強宣傳合力。



(七)加強組織保障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我廳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研究部署年度政務公開工作。二是強化責任落實,我廳各相關處室密切配合,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廳辦公室牽頭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不定期督查。三是規范公開流程,按照“誰公開、誰審查”“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的原則,規范對外發布信息審核管理,明確對外發布信息審批流程,有效避免了信息對外發布平臺不明確、稿件質量不穩定等問題,有效防止了保密審查與政務公開工作脫節。四是開展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省審計機關政務公開業務培訓,有關專家深入解讀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介紹政務新媒體相關內容,并就相關問題現場交流,答疑解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7 | 16 |
規范性文件 | 2 | 2 | 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萬元) |
政府集中采購 | 204 | 2530.97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制定《浙江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浙江省審計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須知》,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4件。4件依申請公開事項中,申請人類別均為自然人,均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答復形式嚴謹規范,其中,對3件事項依申請予以公開,1件事項因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未予以公開。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全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廳在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對有關規定要求理解不夠透徹、政務公開工作主觀能動性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
2020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政務公開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規范依申請公開程序,廳辦公室牽頭抓總,相關處室各負其責,形成“政務公開一盤棋”格局。
2.進一步規范管理。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拓展公開載體,嚴格辦理程序,強化時效管理,不斷加強政府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有效提升執行力和公信力。
3.進一步強化考核。進一步細化廳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事項,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浙江省審計廳
2020年1月21日